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文件
通工校字[2012]10号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校企合作“订单班”管理办法
总 则
“订单班”的开设对我校在国家示范校建设中对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生就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将成为是我校人才培养的一种新模式。为筑固和扩大“订单教育”规模,加强管理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架构
第1条 为促进我校“订单教育”的发展,做好“订单教育”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协调等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订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主管校企合作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学工副校长
成 员:校企合作办公室(招生就业办)主任、教务科长、学生科长、专业科长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2条 “订单教育”领导小组
1、统筹安排全校“订单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每年工作目标。
2、督促、检查各单位按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3、校企合作工作主管副校长负责全校“订单教育”工作的具体统筹安排。
第3条 校企合作办公室
1、对外联系,引进“订单班”项目,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2、对各类途径提供的“订单班”项目进行审核,对可行性项目进行立项。
3、发布并论证 “订单班”立项信息,召集相关单位举行“订单班”项目说明会,并根据“订单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有意向承接并提交承接申请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最终确定具体承接单位。
4、协助 “订单班”项目承接单位(专业科)组建“订单班”。
5、做好与合作企业之间的沟通及意见反馈工作。
6、督促合作单位(企业)承诺提供的奖(助)学金、教材、设备等物资及时到位,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7、为通过考核的学生办理上岗手续。
8、做好已上岗“订单班”学生的意见反馈工作。
9、对各“订单班”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报告。
第4条 “订单班”项目承接科室、学生科
1、专业科长为本专业“订单班”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共同做好“订单班”项目的宣传、学生的组织及学生的初步筛选工作。
3、共同提供“订单班”项目报名学生真实资料供用人单位参考。
4、负责与通过正式考核进入“订单班”的学生签订相关协议。
5、共同为“订单班”配备专职班主任,负责“订单班”日常管理(自学生进入“订单班”后所有工作由现任班主任负责。学生原所在班级个人档案移交至现班主任处)。
6、专业科为“订单班”制定教学计划、聘用任课教师,执行的教学方案。
7、学生科按要求发放合作单位为“订单班”所提供的奖(助)学金、厂服、书籍等物资;
8、共同对“订单班”学员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理,并报备校企合作办公室。
9、做好实施的“订单班”项目存档及总结工作。
第5条 教务科
1、协助“订单班”项目承接科室做好教学条件的保障及安排。
2、协助“订单班”项目承接科室制定教学计划,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
3、协助“订单班”项目承接单位调整、管理“订单班”学生的学籍。
4、根据“订单班”项目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第三章 “订单班”项目目标的提出与任务下达
校企合作办公室每年年初向各专业科发放年度“订单班”项目承接计划的通知,各专业科室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年度承接计划的申请,统一汇总到校企合作办公室,经校企合作办公室综合后,上报教学主管校长审阅后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交至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主管校长处进行批示,形成学校当年“订单班”教育任务。
第四章“订单班”项目的组建流程
第6条 合作单位需求人数在30名以上的,组建以该企业名称(或以双方协商的名称命名)命名的班级。
第7条 “订单班”学员的选拔、组建流程
1、校企合作办公室发布组建“订单班”的信息。
2、项目承接单位负责对申请加入“订单班”的学生根据企业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3、申请加入“订单班”学员要求:
(1)学生对合作单位情况及要求应充分了解,自愿加入并提交书面申请。
(2)学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或达到企业要求)。
(3)思想品德端正,好学上进,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情况,无不良嗜好。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慢性病(体检按企业标准)。
(5)符合企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4、组织通过初选的学生参加合作单位的考核。
5、项目承接单位与正式进入“订单班”的学员签订相关协议。
第五章“订单班”的教学安排
第8条 根据合作单位的要求,项目承接单位在原专业教学计划基础上,在教务处的指导下与合作单位协商共同制定出可行性的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分别实施理论及实践教学。
第9条 对部分特殊课程的教学,经校企双方商议并同意,由合作单位提供相关教学资料,指派专业人员来校授课或指派教师到合作单位培训后进行的方式。
第六章“订单班”学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订单班”学员权利
1、了解本次开展“订单班”合作企业的情况及具体要求;
2、参加 “订单班”制定的理论及实践教学;
3、享受合作单位提供的奖学金、厂服等;
第11条 “订单班”学员义务
1、遵守学校及所在系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完成“订单班”的学习任务并诚实接受学校或合作单位的考核;
2、“订单班”培训结束后,学员通过企业的考核,服从分配,按时上岗,与合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并服务到约定期。
第七章 对“订单班”学员违纪、违约的处理
第12条 在校培训期间,对严重违反学校及“订单班”管理规定者,可勒令
其退出“订单班”,退回已享受合作企业提供的所有物资,并缴纳违约金;
第13条 培训期间,未经许可自动退出“订单班”的学员,不得参加学校组
织的招聘,退回已享受企业提供的所有物资,并缴纳违约金;
第14条 学生上岗后,未满协议服务年限者,退回已享受合作企业提供的物资外,并缴纳违约金。
第八章 考核与奖励
第15条 为不断提高“订单班”人才培养质量,凸显“订单教育”的特色,“订单教育”领导小组对各“订单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学生考核通过率、学生满度度、企业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16条 为提升各专业科室的积极性,对承接“订单班”项目并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奖励。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 订单班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
印发: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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