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程教学测评
日期:2018/7/23 15:51:39  发布人: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浏览量:0

教师课程教学测评

(一)概述

1.教师课程教学(含上机、实验实训等)测评实行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坚持以教学效果为导向,以评价为引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课程教学工作考核以教学业务部门(机电工程、信息工程、财经管理、基础部、农林工程暂时与基础部合并考核)为大类,业务部门以班级课程为单元,对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效果进行量化考核。

3.课程教学工作考核总分100分,由课程教学环节文件(18分)、教学检查(52分)、教学效果考核或评价(30分)三部分构成。

(二)课程教学环节文件18分

l.教学进度表(1分)

接受教学任务的各类教师须按要求填写授课进度计划表(实训课程按要求撰写实训计划书及整体安排表),并按时上交得1分,超过两周不交扣 1分,超过一周不交扣 0.5分。

2.教案(10分)

教师必须进行备课,携教案上课,并规范书写教案(实训课程教案为包括实训的组织安排及考核等内容的任务书)。学期结束时进行教案质量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得0~10分。

3.批改学生作业(2分)

教师布置并批改作业(含学生实训报告的批阅等),根据批改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得0~2分。

4.考试工作(5分)

不按时出卷并送审:每份试卷扣0.5分,因未按时出卷而影响考试的扣3分。

不按时按质出成绩:每班每门课程扣0.5分。

5.扣分以扣完相应指标分值为限。

(三)教学检查52分

1.教师无故缺课,或中途脱岗的每节次扣2分。

2.教师未经批准调课每次扣0.5分;上课者不计工作量。

3.教师上课迟到或提早下课(5分钟以内,超过按缺课论):扣0.5分;上课接听手机或打手机每次扣 0.5分(授课班级出现学生突发较大疾病等事故或提前书面申请,校领导审批同意除外,以及教师发现班级脱岗人数较多,制止学生上课睡觉、要求学生手机放手机袋等学生不听劝告,教师报告学生科领导或教育教学联合检查值班领导除外)。

4.教师必须进行备课,携教案上课,无教案上课每次扣0.5分。(实训教学、现场教学和在无多媒体的教室上课为纸质教案。其余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前告知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教案类型:电子教案或纸质教案。电子教案需在本次课第一节开始前拷入机房指定的文件夹\\192.168.100.252或发送到教务科邮箱jxtyjwk@126.com,抽查时间为当次课上课开始后)

实训教学教案重点检查实训教学的组织管理和实训任务安排、过程考核两项内容。实训教学组织管理包括实训分组安排、过程考核等,实训任务安排包括实训项目任务及考核标准等。实训教学教案缺少一项扣0.25分,两项都没有扣0.5分。

5.课堂纪律明显混乱而放任不管;或在机房上课时,教师不是在机房巡视或解答学生问题,放任学生玩游戏:扣1分。

: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视为混乱。当上课睡觉学生人数较多及在本次实际上课总人数的1/4(不含)以下时,给任课教师提出示警,学生睡觉人数达1/4及以上时,扣1分。学生上课玩手机,发现1人时给任课教师提出示警,发现有2人及以上玩手机时,扣1分。:课程教学(含体育课、实训、上机等),脱岗学生达本次课开始上课实际总人数的1/4及以上,且没有及时报告学生科领导或联合值班负责人时,扣1分,本次课开始上课实际总人数为考勤委员在班务日志登记的上课实际人数(任课教师督查考勤委员如实登记),若没登记人数,以学生科核定的人数为准。

6.在机房上课,未经许可打开互联网的,任课教师扣1分、机房管理员扣人民币20元。

7.教师办理了调换课手续,代其它教师上课时,发生扣分现象,由联合检查人员将扣分计入代课教师其它班级课程考评扣分,按相同相近或其它的原则确定课程,具体由联合检查负责人指定,被扣分教师不得提出将扣分更换为其它班级课程。

8.教学检查(含讲座、暑期教学等)发生扣分现象时,除了扣除相应测评单元的总分外,另按扣1分,扣20元标准,减发教师当月工资,教务科每月汇总一次,报校办执行。

(四)教学效果考核或评价30分

有教学标准和考核标准的课程(教学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标准,与课时数相适应),且进行了教考分设的课程(含实训等),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效果测算得18-30分。暂时不符合条件的课程,通过测评来评价教学效果。这两类课程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分别确定A、B、C三档。

第一类  依考试成绩测算教学效果的课程30分

1.根据考试成绩计算不合格率(59分及以下)、合格率(60~100分)、良好率(70~100分)、优秀率(80~100)按下列公式测算教学效果分,公式如下:

不合格率×60+合格率×70+良好率×80+优秀率×100

2.根据教学效果分,以班级课程为单元对教学效果分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分为30分,根据单元数确定相同级差,依次递减至最低分为16分。

3.相同的课程及学时数相当时,若有5个及以上测评单元、3位及上教师同时任教,则可以对该课程按测评单元综合评定后单独划定A、B、C三档。

4.为加快课程标准的建设,鼓励教师担任建立了教学标准和考核标准的课程,对该类课程进入测评前15%-30%者,在学校确定的课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1元/节,进入测评前15%者,再上浮3元/节。

第二类  依测评来评价教学效果的课程30分

由学生满意度测评(10分)、教师平时随机听课考评得分(15分)和班级溜生情况得分(5分)三部分组成。

1.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10分)

班级全体学生对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满意率测评,分满意、不满意两种情况,计算出满意率,按本学期所有班级课程单元进行满意率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分为10分,根据单元数确定相同级差,依次递减至最低分为5分。

2.平时随机听课考评得分(15分)

教务科教研督导室组织教师对所有任课教师随机听课,根据评价标准进行打分,以班级课程为单元取平均分,按业务部门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分为15分,根据单元数确定相同级差,依次递减至最低分为10分。

若教师上多个班级与多门课程,平时随机听课考评只有1次,则该教师其它班级及课程得分,以本次听课考评得分为准,有2次及以上听课考评得分时,没有被考评听课的班级课程按相同优选、相近次之及平均等原则确定没有听课考评班级课程的得分。

教研督导室应确保每位教师都有听课考评得分,并体现随机、公开、公平原则。若某教师本学期确没有随机听课考评得分,则以本业务部门该项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班级课程听课考评得分。

抽签确定测评班级(任课教师)。听课小组负责人组织听课教师对有课的班级进行抽签,原则上听取本学期还没有被听课教师的课程教学,最多抽签5个,当第5次抽签到的教师也进行了听课测评时,则按已听课次数排序,对听课次数最少的教师进行听课,若被听课次数最少教师有2人及以上时,则再抽签一次,最终确定被听课教师。

3.班级溜生率排名得分(5分)

由学生科提供全校各班级的溜生率,按年级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分为5分,根据同一年级班级数确定相同级差,依次递减至最低分为2分。

(五)课程教学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课程教学考评工程由教务科教研督导室负责组织、指导,教学业部门参与实施,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教务科教务组每学期开学初应公布全体教师所属业务关系,教学业务部门管辖学期开设课程等情况。

2.教学进度表、考试试卷等由教学业务部门通知相关教师,并收集所管辖的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相应材料,存档一份,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教研督导室一份,给出任课教师教授班级课程的得分。

3.教案及作业批改情况评比,由教学业务部门根据《教案评比实施细则》、《批改学生作业数量及质量评比实施细则》组织评比,教务科教研督导室进行指导与监督,评比结束后,将评分表,参与评比人员及评比结果等情况交教研督导室。

4.教学检查由学校教育教学联合检查小组按实施方案负责执行,学校领导及教学部门领导进行抽查,教研督导室负责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相关部门,并通过知当的形式进行公开。

5.课程教学标准与考核标准由教学业务部门负责研制,教务科负责组织考核,业务部门配合。

6.学生对任课教师满意度测评由教务科教研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科及教学业务部门配合。

7.平时听课考评工作由教务科教研督导室负责组织与安排,全体教师参与。

8.班级溜生率排名情况由学生科负责,若毕业班级等确实无法计算班级溜生率时,则担任该年级班级教师的教师此项得分为另一年级得分的平均值。

(六)课程教学考评档次、结果应用

教学业务部门可以分依考试成绩测算教学效果类课程、依测评来评价教学效果的课程和实训性教学类课程等情况自主确定分类,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按学校规定各档次比例,确定A、B、C三档,兑现课时费标准,并作为教师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优秀教师评比的重要条件。

(七)其它

1.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课程教学考评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征求教师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权作出修改,并通过适当形式(QQ群、张贴等)告知全体教师。

2.课程教学考评条件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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