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工作考核
日期:2018/7/23 15:54:25 发布人: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浏览量:0
教师年度工作考核
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在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考评、教师工作质量考评和教师职业道德评估的基础上,从德、能、勤、绩、廉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一)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条件
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年度的教师学年度职业道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本年度的教师学年度工作质量考评为优秀。
3.本年度下半年(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检查中不存在扣分现象。
4.完成评为优秀的招生工作任务、符合事假及考勤制度等学校规定的其它条件要求。
注:若学校有名额限制,则从上述符合条件中,按教师工作质量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学校审批同意后,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学校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教师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
1.教师工作质量考评为不合格者。
2.教师职业道德评估为不合格者。
3.学校规定的其它认定为基本合格的情况。
(三)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工作质量考评为不合格,同时职业道德评估为不合格者。
2.学校规定的其它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四)其它
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由教务科支部组织实施,教研督导室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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