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扣分标准(占教学考评总分的52%,即52分)
1.教师无故缺课,或中途脱岗的每节次扣2分。
2.教师未经批准调课每次扣0.5分;上课者不计工作量。
3.教师上课迟到或提早下课(5分钟以内,超过按缺课论):扣0.5分;上课接听手机或打手机每次扣 0.5分(授课班级出现学生突发较大疾病等事故或提前书面申请,校领导审批同意除外,以及教师发现班级脱岗人数较多,制止学生上课睡觉、要求学生手机放手机袋等学生不听劝告,教师报告学生科领导或教育教学联合检查值班领导除外)。
4.教师必须进行备课,携教案(课件)上课,无教案(课件)上课每次扣0.5分。(实训教学、现场教学和在无多媒体的教室上课为纸质教案。其余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前告知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教案类型:电子教案或纸质教案。电子教案需在本次课第一节开始前拷入机房指定的文件夹\\192.168.100.252或发送到教务科邮箱jxtyjwk@126.com,抽查时间为当次课上课开始后。
实训教学教案重点检查实训教学的组织管理和实训任务安排、过程考核两项内容。实训教学组织管理包括实训分组安排、过程考核等,实训任务安排包括实训项目任务及考核标准等。实训教学教案缺少一项扣0.25分,两项都没有扣0.5分。
5.课堂纪律明显混乱而放任不管;或在机房上课时,教师不是在机房巡视或解答学生问题,放任学生玩游戏:扣1分。
注 = 1 \* GB3 ①: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视为混乱。当上课睡觉学生人数较多及在本次实际上课总人数的1/4(不含)以下时,给任课教师提出示警,学生睡觉人数达1/4及以上时,扣1分。学生上课玩手机,发现1人时给任课教师提出示警,发现有2人及以上玩手机时,扣1分。 = 2 \* GB3 ②:课程教学(含体育课、实训、上机等),脱岗学生达本次课开始上课实际总人数的1/4及以上,且没有及时报告学生科领导或联合值班负责人时,扣1分,本次课开始上课实际总人数为考勤委员在班务日志登记的上课实际人数(任课教师督查考勤委员如实登记),若没登记人数,以学生科核定的人数为准。
6.在机房上课,未经许可打开互联网的,任课教师扣1分、机房管理员扣人民币20元。
7.教师办理了调换课手续,代其他教师上课时,发生扣分现象,由联合检查人员将扣分计入代课教师其它班级课程考评扣分,按相同相近或其它的原则确定课程,具体由联合检查负责人指定,被扣分教师不得提出将扣分更换为其它班级课程。
8.教学检查(含讲座、暑期教学等)发生扣分现象时,除了扣除相应测评单元的总分外,另按扣1分,扣20元标准,减发教师当月工资,教务科每月汇总一次,报校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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